发布日期:2016-02-25 来源:德州新闻网 浏览次数:1368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社局获悉,3月1日起,德城区正式启用社会保障卡,现行医保卡将按照相关程序逐步废止。
为保障持卡人有效权益,社保卡启用后,原医保卡仍可继续使用。自3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将通过社保卡发放,原医保卡不再转入基本医疗个人账户,卡中余额也不能自动转移至社保卡,但可以继续使用至余额归零后自动废止。期间,社保卡与医保卡可同时使用,原医保卡丢失和到期的可到发卡银行进行补办和申领新卡。区人社局提醒广大市民,已领取社会保障卡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发卡银行激活后方可使用;尚未领取社保卡的,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区人社局(新湖南路53号)一楼信息中心办理。咨询电话2671896。
据了解,目前德城区发行的社会保障卡既承接了原医保卡功能,即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过程中实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同时又具有银行卡功能,具备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借记卡功能。今后,社会保障卡的功能将不断增加,逐渐具有电子凭证、信息记录、信息查询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