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7-29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浏览次数:117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654号(社会管理类295号)提案的答复
人社提字〔2018〕28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答复如下:
一、 社保卡基本情况
(一)发行情况。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达11.5亿人,普及率82.7%,发卡地区实现省份全覆盖。
(二)应用情况。社保卡在身份识别、缴费、领取待遇、医保结算、信息查询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截至2017年底,全国大部分地市已普遍开通人社领域102项社保卡应用目录,在就业方面,220个地市实现凭社保卡进行就业登记;在社保用卡方面,328个地市实现个人参保信息查询,291个地市实现领取养老金,374个地市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222个地市实现领取工伤津贴,246个地市实现失业保险待遇申请,285个地市实现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在人事人才用卡方面,137个地市实现人事人才考试缴费;在劳动关系用卡方面,83个地市实现重点行业(企业)农民工工资领取。在跨地区用卡方面,所有地市均已支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330个地市实现省内医院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31个地市实现药店购药结算,115个地市实现异地诊疗、取药等就医服务。在跨部门应用方面,社保卡已初步成为智慧城市服务、惠民待遇发放、跨部门办事的品牌。一些地区将社保卡作为各个政府部门的办事凭证;276个地市实现商保大病、民政医疗救助衔接结算;天津、山西、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广东、四川、重庆等省份的部分地市将工资补助、涉农补贴、助学补贴、创客人才和基础人才购房补贴、公积金、低保金、残疾补贴等通过社保卡发放,缩短了发放周期,方便了群众,并把社保卡作为进入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场所的凭证。
(三)社保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在本地服务方面,各地已普遍开通社保卡全流程服务。383个地市开通社保卡的申领(补换卡)服务,381个地市开通社保卡挂失(解挂)服务,379个地市开通社保卡注销服务。在服务渠道方面,359个地市在社保经办大厅、335个地市在银行网点、312个地市在社保卡服务中心提供柜台服务。同时,各地进一步积极向通过电子渠道提供服务发展,339个地市开通12333电话服务,290个地市开通自助终端服务,287个地市开通网上服务。在跨省服务方面,各地按照统一要求,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卡片出省检查、快速发卡,以及异地社保卡检查、PIN修改、重置、解锁等服务,确保异地就医持卡直接结算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关于“完善政策,把卡用起来”的问题
(一)关于社保卡全员覆盖。按照“十三五”规划要求,到2020年底社保卡要覆盖90%人口。目前,我部根据这个目标,按年度给各省分解发卡任务,要求各省结合全民参保登记等工作,梳理待发卡人员,加快发卡进度,按时完成社保卡发行任务,并确保每张卡片都发放到持卡人手中。
(二)关于跨行异地手续费。目前广东等很多省份已与社保卡合作商业银行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普遍实现了免收社保卡银行账户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短信提醒服务费,同行异地存取款手续费,同行异地转账汇款手续费,省内跨行异地手续费,国内ATM机限额、限次取现手续费等相关优惠。由于全国范围内社保卡合作商业银行数量较多,种类较多,统一出台优惠政策有一定难度,因此我部与人民银行还在进行积极的沟通协调。
(三)关于账户分类管理。2016年9月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由于该规定对社保卡银行账户影响很大,因此我部与人民银行积极沟通,在2016年11月印发的《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银发〔2016〕302号)中提出“社会保障卡、军人保障卡管理事项另行通知”。为切实保障社保卡作为民生卡的实际应用,既保证账户资金安全,又为持卡人提供便利的服务,我部与人民银行一直在进行广泛调研和深入探讨,近期将出台社保卡银行账户分类管理相关文件。
(四)关于用卡总体要求及目标任务。2014年我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对社保卡在人社行业就业、社保、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四大业务领域的102项应用提出了具体目标和任务要求,截至2017年底,全国大部分地区已普遍开通,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我部正在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结合具体业务需求,草拟社保卡在具体业务领域应用的指导文件,推进社保卡在人社业务中的深入应用。
社保卡作为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基于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和规范的“全国一卡通”安全用卡环境,已在全部统筹区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应用,实现异地就医“全国一卡通”。下一步,将持续完善跨地区用卡环境和服务机制,进一步提升“一卡通”支撑能力。
三、关于“推广运用新技术新模式,让卡用得好”的问题
我部不断推进社保卡标准规范升级,推动“一卡通”技术创新步伐。2015年5月,制定发布了LD/T 32—2015《社会保障卡规范》和LD/T 33—2015《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等行业标准,规范了制卡用卡标准;2016年7月,制定印发了《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接口规范》,进一步规范了用卡技术规程; 2017年8月,制定印发了《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相关技术规范(试行)》,增加了非接触式读卡、加载数字证书、增加生物特征存储、采用国密算法等,进一步促进社保卡广泛应用,目前已在5省8地区完成了技术验证工作,正在会同人民银行积极推进全国第三代社保卡启动工作;2018年4月,我部签发首张全国统一的电子社保卡,目前正在加快推进电子社保卡技术标准制定及验证试点工作,基于社保卡实现线上身份认证、线上支付结算等基础支撑能力,促进社保卡线上线下融合应用。
四、关于“加强顶层设计和资源整合,实现一卡通”的问题
我部社保卡工作一直以“一卡多用,全国通用”为目标,从技术标准、应用设计、工作推动等方面支持社保卡加载政府各类公共服务应用,推进流程优化和资源整合。各级人社部门都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提出有关资源整合的意见建议,争取减少各部门“碎片化”发卡。2018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要求推动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2018年7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应用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62号)提出推动政府公共服务一卡通,全面推进社保卡跨部门应用。广东、浙江、福建、山东、青海等地的政府部门从方便百姓和节约行政资源出发,也已明确将政府部门的部分公共服务功能加载到社保卡上。
同时,我部积极完善部省两级社保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建设,目前已实现所有省份(含新疆兵团)接入,入库人员基础信息达13.90亿条,社保卡基础信息达10.80亿条,对接业务系统278个,实现基础信息的普遍入库和共享联动,支持业务系统实时对接及业务办理。目前,持卡库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已实现对接,提供社会保障卡状态查询等服务,实现部门间的信息互通数据共享。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推动社保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待遇发放等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实现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一卡通”。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