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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相关规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30 来源:人保部 浏览次数:1051

【导读】: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发《关于做好在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中推广应用社会保障卡的通知》,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在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推广应用社会保障卡,具体内容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报系统中支持社会保障卡作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

(人社厅发〔2011〕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精神,规范有序地推进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工作,现将《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通用规范》、《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全业务功能终端规范》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范未涉及部分,请遵照《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和《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JR/T 0025-2010)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2011年11月9日


附件:


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通用规范.pdf


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全业务功能终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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